一、人事代理部
合肥市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代理部根据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凡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委托人事代理:
·新录用试用期国家公务员;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自谋职业、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自费出国留学和留学归国的人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
·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
·其他自愿到人才中心代理的各类人员。
人事代理内容
·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人事档案接收、人事关系代理等手续。
·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区内、外人才引进与流动手续。
·代收代缴社会保险金,代办(离)退休、辞(退)职手续,保留干部身份和连续工龄等手续。
·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和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集体户口管理。
·受理专业技术资格初聘、评审申报。
·根据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需求,开展相应服务。
二、档案管理部
合肥市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档案管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的规定,开展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自谋职业、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服务内容
·档案托管;
·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
·档案的查(借)阅;
·办理档案转递;
·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根据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需求,开展相应服务。
三、市场开发部
合肥市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市场开发部以安徽省高新科技人才市场为交流平台,为用人单位择才和人才求职提供服务。
服务对象
·本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企业等机构。
·拟在本区招聘人才的区外各类用人单位。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具有一技之长的其他各类人才。
服务项目
·办理用人单位招聘手续(包括区内外刊登招聘广告);
·"周六人才招聘市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搜集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信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
·开展网上人才招聘;
·为用人单位查询各类人才信息;
·根据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需求,开展相应服务。
四、教育培训部
合肥市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教育培训部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提高能力素质为主要内容,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
服务对象
·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待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
·其他各类社会成员。
服务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课培训;
·初升初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培训;
·计算机系列培训;
·承办人事干部岗位培训;
·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
·其它各类社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