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如何办理转正手续?

2014-05-28 15:12:08 次浏览分类:党务指南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中心提交转正材料,同时本人须按时参加中心组织召开的转正会议。 2、中心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预备党员集中转正,具体时间为每年6月或者12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下午。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召开专门的转正会议,时间另行安排。 3、预备党员转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转正申请一份; ②单位鉴定一份(单位鉴定指党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在预备期内的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等,须加盖党组织章或单位公章。如果工作单位有变更,须提供变更前后单位的鉴定材料); ③思想汇报四份; ④本人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和入党时间(转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⑤以上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交,资料提交日期为每年5月1日—31日或11月1日—30日(根据本人预备期而定)。 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是一年,党员根据本人的预备期决定是参加6月还是12月的转正会议。 2、以上除单位鉴定外,均需要提供本人手写的相关材料。 3、预备期内如果工作有变动,建议在离职前准备好原先单位的单位鉴定 注:延期转正需要携带预备期一年内的四份思想汇报加上延期期间的思想汇报(每三个月)一份和转正申请书及延期转正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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