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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3 14:03:02 查看次数:15226

职称评审指南

一、申报流程概况

(一)准备阶段

1、申报人比照评审申报标准(详见后续“职称评审年限、业绩、论文等要求”模块介绍),自查工作年限、业绩条件、论文报告等条件是否达到相应要求,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搜集。

2、申报人应在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学时核验工作详见后续“继续教育学习”模块介绍,当年度不参加评审的也无需参加学时核验。

3、申报人此前在外市、外省取得或在央企、国企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合肥市参加职称评审前需先完成外地职称转入确认详见后续“外地职称转入确认”模块介绍)。

(二) 评审通知

在人社部门(合肥市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以及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发布当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后,申报人需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符合通知要求的,即可按照当年度要求开展线上申报(安徽省人社厅网站-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学时核验工作

) 结果和证书发放

线上申报材料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审核受理后,按照申报的评审委员会要求做好答辩、材料提交等准备工作(以相应评委会通知要求为准)。在评审、结果公示和正式批复后,申报人可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二、职称评审通知

1、合肥市职称评审通知发布时间一般在7-8月。具体以合肥市人社局官网“资讯中心-通知公告”发布为准(可参考2022年度市人社局通知https://rsj.hefei.gov.cn/zxzx/tzgg/14899447.html)

2、高新区职称评审通知在市人社局发布后即尽快发布同时发布继续教育学时核验通知。具体以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hefei.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发布为准

3、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可关注各评委会对应主管单位官方网站为准(如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各评审委员会对应的主管单位名单可在市人社局发布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中查询(可参考2022年度市人社局通知附件2和附件3,通知链接https://rsj.hefei.gov.cn/zxzx/tzgg/14899447.html)。

三、职称评审年限、业绩、论文等要求

以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为准。可在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首页左下角评审标准”中查询(如下图所示)。

 

四、继续教育学习

学习渠道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包含公需课和专业课

1、公需课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并发布,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模块,登录并注册学习。

2、专业课

(1)参加合肥市继续教育基地课程学习。可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的课程,可查询《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培训计划表)。

通知链接https://rsj.hefei.gov.cn/zxzx/tzgg/14977701.html

(2)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开展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其学时核验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定,在学时核验中可视作专业科目学时。

(3)其他可认定学时情形。根据《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2(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明细表),在学时核验中可视作专业科目学时。如发明专利前三名可分别视作72、60、5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

通知链接https://rsj.hefei.gov.cn/zxzx/tzgg/14977701.html

)学时要求

1、可用于核验学时材料的时间有效性要求

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即近5年)。

【例:在2023年开展职称申报并核验学时时,用于核验的材料时间有效性应为2019-2023年时间区间内完成或取得。如提供2018年度授权的专利或继续教育课程学时证明时,则无法用于2023年度学时核验。】

2、学时数量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包含公需课和专业课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并完成年度学习的,可以进行补学(注意:补学时应学习补学行为当年度的最新选题,不再学习此前未学习年度的课程)。

(2)需核验的学时总数=年度学时要求数(30学时公需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需核验学时年度数。

其中,需核验的继续教育学时年度数,与评审标准对应要求工作年限保持一致:按照评审标准条件,本科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工作满4年方可申报中级,因此需核验的学时年度数为4年,需要的学时总数为“年度学时要求数(30学时公需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需核验学时年度数(4年)=120学时公需科目+240学时专业科目”,以此类推。

3、其他注意事项

(1)自省外新来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核验从其入省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此前年份不作要求。

【例:根据评审标准,某位专业技术人员原本需核验2019-2023年间4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但该专业技术人员此前在省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直到2022年才回到安徽省单位上班,则张三需核验学时为2022-2023年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自省内其他地市来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来肥前所在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依然有效,学时核验结果以原所在地验证审核结果为准。学时核验的总数要求执行合肥市统一标准不变。

(2)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

(3)职称申请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除上述提到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外,申请人还需进行转专业培训。常见形式为以下三种:参加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中央及省委党校等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完成上文提到的正常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转岗科目培训(高级职称转岗培训400学时、中级转岗200学时、初级转岗100学时),如与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未能找到本专业转岗科目培训课程的,可额外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业科目培训,学时数量要求同样为高级转岗400学时、中级转岗200学时、初级转岗100学时;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五、外地职称转入确认

职称在外市、外省取得或在央企、国企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合肥市职称评审,需先完成外地职称转入确认

自2023年7月3日起,外地职称转入确认实行网上办理,专技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个人中心--异地职称”进行线上办理。

六、常见问题

(一)转系列/转专业

需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以考代评

通信、卫生、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船舶(船员)、出版、翻译等专业实行以考代评,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具体考试查询安徽/合肥人事考试网。

(三)破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要求按相应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查询详见上文“职称评审年限、业绩、论文等要求”模块)

(四)绿色通道

对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对应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请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以当年度安徽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相关通知为准。

文件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455133.html

2023上半年申报通知链接(供参考)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772126.html

七、咨询电话

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551-65326260(职称评审)、0551-65359622(初级职称认定)。

高新区工程系列机电工程、生物制药、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咨询电话:0551-65326260。

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电话:见《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rsj.hefei.gov.cn/zxzx/tzgg/14899447.html)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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