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对与小微企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合人社秘[2018]537 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 < 省人社厅、财政厅 <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的通知》)
办理流程:企业(个人)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全程网上办理,无需线下提供材料。
需要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2.6 个月社保缴费明细;3.小微企业名录库截图。
相关解释: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确定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是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公司,不能是外派人员。
咨询电话:0551-6535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