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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18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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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安排,2016年下半年度中级职称认定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新区园区企业员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2、申请人为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本科毕业工作后取得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工作满3年;申请人为博士生并取得博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3、申请人所从事工作与专业对口。 (卫生、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船舶(船员)、出版、翻译等9个专业实行以考代评,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下载"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需贴照片)",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表格(一式两份),审批表中"工作单位考核意见"一栏由申请人现在聘请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一栏不用填写或盖章;
2、提交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二寸蓝底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4、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档案在安徽省高新科技人才市场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2)申请人企业在高新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三年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满三年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4)学历、学位证明: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④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获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装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上注明袋中材料明细,填写详细联系方式等后,交由单位人事专员统一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申请时间:11月29日-12月8日(上午9:00到11: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管委会1221室。 联系人:田甜 刘恒 电话:65312374。
3、各单位人事专员填写2016年下半年中级认定花名册,并将电子版报送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邮箱地址:649093139@qq.com。
附件: 1、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2、2016年下半年中级认定花名册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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