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按要求自行提供考察所需的全部材料(考察材料须密封并加盖考察单位公章(骑缝密封盖),于2022年8月3日至8月8日(不含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送至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望江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219室),逾期不予受理。提供的考察材料依据本人情况按下列要求对照准备:
《考察表》按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分别填写。《考察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也可由派出所另外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