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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3-01-04 17:36:03 次浏览分类:通知公告

根据《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0日(周二)9:00-11:30

地点: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大会议室

三、须知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属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属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以上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材料。

(二)相关要求

1.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审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使用N95口罩),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以防感染病毒影响资审。

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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