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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201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校长和副校长公告

2014-06-16 14:54:33 次浏览分类:考录招聘

根据合肥高新区教育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合肥高新区201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名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一、公开选拔岗位及人数      区属中学校长1名、中学副校长1名,小学校长1名 二、公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校长者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正派,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教育教学教研工作,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5年及以上正式教师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 [2011]1号)规定。   4、担任副校长2年及以上或中层正职3年及以上,中共党员,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聘副校长者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正派,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教育教学教研工作,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5年及以上正式教师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 [2011]1号)规定。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校中层干部3年及以上。   (2)县(区)级及以上专职教研员;   (3)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一等奖(含)以上;   (4)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竞赛及课堂比武二等奖(含)以上获奖者;   (5)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目前在任的正、副校长,报考校长、副校长岗位无任职年限要求,均应提供有关单位的任免文件或证明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为合肥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19室。   考生报名前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相关任免文件及证明原件、免冠彩色近照3张(两寸)、个人简历1份。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登记。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为形成竞争,各公开选拔岗位与应聘人数须达到1:5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相应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竞职演讲、现场答题,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本次公开选拔,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各公开选拔岗位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 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者一同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 [2011]1号)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因弄虚作假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初选人选的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者一同进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 法递补的,则取消该岗位。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的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制,期间享受区属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政治、生活待遇。若所聘职称超任职学校结构比例的可超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予以辞退。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七、其它 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65318011 0551-65324309 监督电话:0551-65359626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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